今年以来,我国以降低“五险一金”费率为突破口,推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对实体经济企稳脱困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总费率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39.25%,在列入统计的173个国家地区中列第13位,接近法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福利国家40%的缴费门槛,分别比美国、日本和韩国社保缴费率高出23.2、14.01和24.12个百分点,约为菲律宾的3.04倍,泰国的3.84倍和墨西哥的4.76倍。再加上各地10%到24%的住房公积金缴费,“五险一金”名义费率已经达到60%左右。 “五险一金”费率长期居高不下,再加上尚待完善的缴费基数确定和增长机制,成为带动企业用工成本持续上涨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平稳的重要因素,使我国制造业的竞争优势大打折扣。在我国雇用1名工人的费用,在泰国可以雇用1.5名,在菲律宾可以雇用2.5名,在印尼可以雇用3.5名。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已被东南亚国家所取代,加之美国等发达国家推出“再工业化”、“重振制造业”等计划,我国制造业正面临巨大挑战。 合理调整五险一金缴费水平,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费率决定机制,是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控制用工成本过快上涨,推动劳动要素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调结构。同时,在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情况下,降低企业和职工当期缴费水平,也为激发企业用工活力,推动企业收入分配和薪酬改革,提高职工当期工资性收入提供契机。 为此,近日出台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明确提出通过一些列措施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主要包括: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采取综合措施补充资金缺口;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情况初步测算,下调社保缴费率政策每年可为企业减负1000亿元以上,下调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年可以为企业减负400亿元左右,各项措施综合减负效应在1500亿元左右,从而大幅企业降低用工成本,为企业“减负”和“松绑”起到了积极作用,并有利于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假定企业减负部分以50%比例分别转化为职工增收和企业投资建设,按照以往投资和消费与GDP弹性关系推算,并扣除政策抵消效应,可拉动2016年GDP增长约0.137个百分点。(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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