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政西北院与中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市政西北院党委书记、董事长史春海,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初黎明,中建发展总经理、中建生态环境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连峰见证签约。副总经理徐栋与中建生态环境党委委员、执行总经理孙立东代表双方签约。
史春海对王连峰一行表示欢迎,对中建生态环境给予市政西北院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市政西北院与中建生态环境合作基础好、合作前景广,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传统领域、创新业务等方面的优势,在资源共享上真正形成合力,从品质、效率、效益上互补共赢。不断深化合作内涵、拓展合作领域,在基础设施、资产回购、“双碳”业务、城市更新、生态环保、智慧水务等方面深化协同、精诚合作,助力双方高质量发展,共同打造更多标杆项目,实现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王连峰感谢市政西北院长期以来对中建生态环境的信任和支持。他表示,中建生态环境与市政西北院有着深厚的合作历史,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深化合作的重要成果。他希望,双方在继续在区域合作、资产收购、“双碳”业务、创新板块、战略协同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同助推中建集团“一创五强”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